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在宁波户口所在地办理边境证流程: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边防证。同行有无身份证的儿童的,另带儿童的户口簿。
2、填写好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的西藏的哪个地区(查好自己要去的地方是否属于前面提到的四个边境地区,属于的话就填上该地区所属的县名),然后让单位保卫科写意见,盖印章。
3、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4、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章。
5、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如XX区公安分局)办理边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