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推进综合执法,强化队伍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中明确要求“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也就是说,从目前来看,除了政法系统的执法队伍以外,中央又明确了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和农业等6个执法队伍。下面我们分析一下:

1.城管类执法队伍。 2018年年底,全国各地市一级的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基本都完成了,各地市都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局,加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牌子,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某些相关职能进行了整合,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以下图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为例,成立了下属二级机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是副县级参公单位,据我了解,河南省全部地市都是参照这个模式成立的正县级城市管理局,下面的城管执法支队是参公副县级。


对于有编制、有执法证的执法队员来说,这次机构改革,国家给的政策很不错,国家明文规定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全部划为参公编制,也就是跟公务员待遇一模一样。